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

诗评两则(二)A Glimpse

作者:Sapientia


A Glimpse

By Walt Whitman


A glimpse through an interstice caught,

Of a crowd of workmen and drivers in a

_bar room around the stove late of a

_winter night , and I unremark'd seated

_in a corner,

Of a youth who loves me and whom I

_love, silently approaching and seating

_himself near, that he may hold me by

_the hand.

A long white amid the noises of coming

_and going, of drinking and oath and

_smutty jest,

There we two, content, happy in being

_together, speaking little, perhaps not

_a word.


美国诗人惠特曼自五四时期其著名的诗集《草叶集》被引入中国之后,便成为极具代表性的北美浪漫主义诗人。惠特曼的诗歌朴素而且接近于一般的散文,没有非常艰涩难懂的意象,也不夸张地运用修饰来表现诗歌的深度。他的诗歌是19世纪中叶美国,一个典型的移民社会的缩影,但惠特曼从不简单地把诗歌当作批判的手法,更多的,我们从他的诗歌中读到了一些只属于惠特曼本人的浪漫情愫。惠特曼的诗歌有着不同于拜伦或者雪莱的气质,大气但不空泛,细腻而又不做作,大胆地挑战沉淀于美国主流社会的盎格鲁-撒克逊的价值观。同时,在《草叶集》中,惠特曼在很多地方流露出"矛盾的赞美",他执着地勾勒出一个完美社会的原型,在这个社会里,惠特曼民主的原则能被普遍地理解和接受,个人的特质不会淹没在整体的统一之中,大家彼此之间保持着"同志式"的关系,甚至是同志式的恋爱。这个社会应当远离于工业文明的成就,诸如效率、秩序、规则和机械等,它或者坐落于一个静谧的小村庄里,抑或是沿河湖而居。惠特曼的诗歌在很多意象中融入了母性的柔美、温情和包容,比如河岸、湖、牧场、田地等,那些我们通常和不加任何修饰的自然存在都可以在惠特曼的诗歌中寻觅到踪影。惠特曼诗歌的基调是女性的,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刚健的工业文明中获得新生的力量,他才能在机械和秩序的挣扎中获得喘息的空间,虽然其中有很强的乌托邦的色彩。"A Glimpse"这首诗歌基本上可以说是一首乡村酒吧写实的作品,酒吧的灯光是昏暗的,魑魅魍魉,隐隐约约在墙上倒映出人影。这是一个冬天的晚上,人们熙熙攘攘地聚在酒吧里,围坐在火炉周围说着俏皮话,喝着烈性的白酒驱寒。而"我"却独自躲在角落,仿佛是一个与这些粗人毫无关系的局外者,安静地端详着酒吧里人来人往。"unremark'd"这个词用的相当精妙,"我"只是一个酒吧里毫不起眼的角色,不会在人群中产生任何哪怕是微弱的影响,另一方面,它把一种绝对的内心之安静写了出来,似乎在这个喧闹的酒吧里,"我"完全忽视哪些谈天说地的人群,因为他们进入不了"我"的世界。虽说是微不足道,其实恰好给了"我"一个特写,如同在电影中突然截取在繁忙的人行道中一个人的特写。这首诗歌统领的动作是Glimpe,"我"的一个glimpe从人群中扫过,结果只是发现"我"独自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另外一个glimpe则是非同寻常的,因为它捕捉到了"我"的目标——"我"期盼的可以把一只手放在"我"身上的青年。我们可以到在描写那位青年的时候,惠特曼使用的动词和修饰词非常别致,"sliently",现实的说,在那个喧闹的场合,人来人往,哪怕是最轻的动作也不可避免地被热闹所淹没,成为热闹的一部分,然而在"我"的眼里,青年的动作是如此的轻盈,似乎他与"我"一样,是不被注意的一员,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他穿过一条与"我"沟通在一起的通道,进入我的心灵,他是"我"所爱的人,也是爱"我"的人,因此他很自然地紧挨着"我"坐下,颇有同病相怜的味道。第三节中诗人用了"a long white"来形容周遭的人群,人来人往只是一条白色的带子,穿梭于时空之中,我们在那里找不到一个可以凝视的坐标,因为他们都是被热闹所同化的分子,他们的足迹没有根。此时,诗人忽然笔锋一转,用了"there we two"准确地定位了一个图景,即"我"与那位青年相拥在一起的镜头,这是一个无言的画面,但如此安静,如此温情,如此醉人,寥寥两个形容词 "happy"和"content"却胜过一副壮丽的山水画,因为在这两个人的世界中,无言即是永恒的承诺,内心之宁静与和谐足以将外界一切的纷扰拒之千里,而同性之爱则将两个人世界紧紧地包裹在沉静的苍穹之下。虽然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甜言蜜语,也许是白天最豪放粗犷的两个男人,但是这首诗歌分明要使人陶醉在一片柔美甚至有些缠绵的旋律中,它依然是引导人们进入男女之间的想象,而异性的爱情,如果置于机器的轰隆声和商铺的叫卖声之中的话,则阴性的魅力足以克服阳性的刚健。惠特曼或许是第一位诗人,能够在同性之爱恋中找到异性爱慕的元素,且是在一个极度嘈杂的氛围之中。我认为,诗歌虽然写得是两个男人走在一起,然而它依然写的是异性的行为。只不过,女性的角色在这个场合中是虚设的,是想象的,是意象化的,是pragmatic的。从interstice,从unremark'd, 从corner,从silently, 从near, 从hold, 以及从content, happy等词语中我们可以寻找到来自女性的魅力,来自女性的引导,来自女性的召唤。其实同性之爱,如果我们不考虑性别的因素的话,从心理的角度来说,两方的交往应当与异性恋爱是相似的,一方扮演的女性的柔美,另一方展现男性的刚健。惠特曼正是捕捉到了这份微妙的性别转移和重塑,在字里行间里勾勒了一副最美丽、最让人心驰神往的同性恋爱。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很赞赏开头几句开场白(..“同时”)之后的分析文字。不过作者注重的是“矛盾的赞美”,而屏风的另一面则是“抒情下的te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