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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星期四

如果你想起

作者:阮幸霏

20066


To understand something historically is to be aware of its complexity, to have sufficient detachment to see i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to accept the ambiguities, including moral ambiguities, of protagonist’s motive and behavior.

Peter Novick

无意之中我邂逅了这段历史,在此之前,它还仅仅停留于高中历史课本上六百万的印象。二战时期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时间上都距离我们很遥远。我不知道是否因为这样的隔阂导致这段历史在我们记忆当中很稀薄,但是,它不应该仅仅被当成犹太人或者德国人的历史。它应该被当作全人类的历史,就像我们曾经历过的一样。

I. Aus Türbrinka

2006年世界杯在德国举行,许多德国城市的名字因此有机会在中国人的电视屏幕上出现。Türbrinka其中之一。一见到这个城市的名字,一个印着黑色大字Türbrinka黄色站牌映入我的脑海。火车在站牌前缓缓经过,之后,它驶入一段特别铺设的轨道,旅程由此开始……Shoah》的第一幕,[i]正是如此。那列火车上满载着犹太人,时间是1942年,帝国开始了秘密清理行动。

元首表达了他对最后一个患病种族被清除之后世界清静的浪漫想象,余下的是一点也不浪漫、沉着理性的官僚主义程序问题Zygmunt Bauman如是写道。[ii]如果你有机会去参观当年的集中营遗址,听见他们导游的介绍,你可会意识到其中的可怕之处?我们多次听闻日军当年在中国犯下的种种恶行,但你不能把同样的嘴脸置放到集中营。这里没有血腥的情景。房间的规划,哄骗受害者的谎言,释放毒气和焚化尸体的步骤……每一项都经过精密的计算。若非受到谴责,大屠杀早就列入管理学经典案例。帝国的官僚和科学家们成功创制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屠杀工序,三分钟之内可以毒杀三千人。日本人在亚洲各国的屠杀行动固然残忍,但还没有那么高的效率。德国人讲究理性、按部就班的本色表露无疑。这样的本色,可以在球场上体现,也可以在集中营里体现。

我为这样的冷静和长于计算感到不寒而栗。

为什么居然是德国人犯下了屠杀犹太人的罪行?我不明白,这个拥有黑格尔、康德的国度,擅长深思的德国人,为什么犯下那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应该的错误?

II.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iii]

从德国、欧洲、阿根廷到以色列,艾希曼,一个平庸的小官僚成为了世界焦点。他每日只管在办公室里统计数据,规划运输线路;他从来没有杀过人,甚至对犹太人富有同情心;如果可以,他希望他的犹太人朋友能够从集中营中被释放出来。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为战犯?

对艾希曼的审判充满了争议。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以色列对艾希曼案件的审判具有诸多缺陷,这些缺陷足以否定判决的合法性。但是艾希曼海仍然如以色列人所愿被送上了绞刑架。以色列人绑架艾希曼似乎一开始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审判只是为他们的行动寻找合法性的外衣。以至于艾希曼的辩护律师只能无奈地怨叹:艾希曼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什么:如果他赢了,他将获得勋章;如果他输了,他就得上绞刑架。许多犀利的审判旁观者,包括Hannah Arendt都指出了残酷的现实:审判无非是胜者对败者的弱肉强食。从纽伦堡审判开始,胜利者的道德姿态,国际法的苍白无力,便是世纪大审判中不可忽视的注脚。反人道罪,这个年轻的法律概念,是对我们胜利的讽刺。

沉闷的法庭审判程序依旧在行进着,纽伦堡——东京——耶路撒冷。艾希曼反复辩解,他没有杀人,他只是按照命令、按照法律行事,一个遵守法律的人怎么能够因为他遵守法律而被判死刑呢?以同样的理由辩驳的,还有无数艾希曼的同僚。第三帝国的恐怖法官”Jenning法官重复完这个理由以后,审判他的同行回答他:从判决第一个无辜的人死刑开始,你就应该知道后来的事了。为什么他应该知道?依照当时的法律,那个人是有辜的,法官做错了吗?[1]法官只知道依照程序适用法律,艾希曼只知道按照上级命令行事,为什么他们就应该知道自己犯下滔天罪恶了?战争期间有多少普通人是这样遵守法律,履行上级命令。他们做错了什么,要承担如此严重的制裁?

他们错的,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遵守了错误的法律。

面对错误的法律不加拒绝反而同流合污,就是共同犯罪。

可是谁有资格说某某法律是错误的,不应该遵守?

一个人有没有理由不遵从甚至反抗他认为是错误的法律?

如果可以这么做,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还能剩下多少?

Aquinas虽然说违反自然法则的法律不应该是法律,但是下一句他又马上补充道:如果我们因此而不遵从法律,那会把法律投入蔑视的深渊。自然法对于这个问题,态度暧昧。

梭罗反抗过,但是被法律惩罚了,只能写下一篇Civil Disobedience[iv]聊以慰藉。

HartFuller辩论,他暗示,我们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合法的不惩罚;第二,不合法的惩罚。[v]

理论家可以纸上谈兵,个人面对的却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他们必须选择,无法逃避——

遵守法律,杀犹太人;或者违抗法律,使法律秩序陷于瘫痪。

对于无数的艾希曼来说,无论选择哪一个,结果都会是错。

那么究竟谁错了?是希特勒的问题,是理论的问题,还是人性的问题?

大抵因为问题就是这么复杂,连擅长深思的德国人也没办法逃脱犯错的命运。[2]

面对同样的情景,有人是艾希曼,有人是辛德勒。比起反抗,我们似乎更易于服从。Milgram[vi]Zimbardo[vii]的实验报告,非常值得一读。之后,问题会转化成:为什么有人是艾希曼,有人是辛德勒?

III. 被记得的和被遗忘的

死一个人是一件惨事,死一百万个人只是一个统计数字。

一些灵魂,以一个六百万定格在历史瞬间。还有很多灵魂,没有一个数字为他们定格。不知道是被故意忽略以忘却伤痛,抑或人类天生善于健忘。在希特勒的梦想蓝图中,理应消失的人群还包括吉普赛人、残疾人、同性恋者和其他被定义为不适宜生存的人。战后犹太人理直气壮地满世界追杀前纳粹分子,而其他同样遭受过屠杀的人群却被淡忘掉。《德国刑法典》第175条,规定同性交和人兽交刑罚的条例,直到1993年才被废除。[viii]他们,谁会想起?

上一年是二战结束60周年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里又好好热闹了一番。我们为这场残酷的人类大屠杀的结束而庆祝,告慰逝者安息。与此同时,这个世界依然纷争不断。焚烧人类的地方终将被销毁,但是新的焚化炉还会不断建起。这样的现实恐怕会大大损及我们宽慰的心情。只不过庆典时刻,谁会想起?

记得有一年院系际辩论赛决赛的海报引用了那幅著名的照片饥饿的苏丹,关注这幅照片背后的那个举世闻名的悲剧故事:记者按下了快门,却没有去救照片中濒死的小女孩,事后记者自杀。同学们围着海报议论纷纷:有人斥责那个记者缺乏社会责任感,有人研究这个例子与辩题的关系……我的耳际,无数口沫横飞。

然而我很想听到的一句话却始终没能听到:苏丹的饥荒真是好严重啊!

大家关注照片背后的故事,却忘了关注照片本身映射的世界。同样地,我们当中也没有多少人关注过索马里的饥荒,卢旺达曾有的大屠杀,塞拉利昂日以继夜的流血冲突……非洲的伤痛仅仅是非洲的痛。一如我们谴责日本人不了解我们的痛,然而我们自己本身也吝于关心别人的痛一样,我们对他人的痛,多么冷漠。这些,又有谁会想起?

在德国世界杯余烟未消之际提起这段历史,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历史地位,而是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文章开头引用的那段话,理解历史;并且明白,它们不仅仅是某些人的历史。这段历史所彰显的人性不可克服的缺点,依然存在我们的心中。不要因为这段历史之于我们时空上的距离而把对它的冷漠看似理所应当。类似的道德困境完全有可能卷土重来。到时候,扪心自问,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会是艾希曼,还是辛德勒?

我们为一切一切的人负责任,在一切人之前为一切人负责,而我们的负责超过了其他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人类罪与罚最深刻的描述之一)。

如果你想起,请做好准备。




[1] 美国的法官也曾矢志不渝地执行种族隔离法律,他们从来没有被追究责任。第三帝国的法官也只有小部分人受到审判。被送到国际法庭上的法官是不折不扣的倒霉鬼。

[2] 值得一提的,出于复杂的动机,犹太人本身亦曾帮助纳粹分子加速屠杀族人的脚步。参见Raul Hilberg, The Destruction of the European Jews, New York : Holmes & Meier, 1985.




尾注列出的是一些有关大屠杀的阅读资料,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作进一步的深入阅读。

[i] Produced and directed by Claude Lanzmann, Shoah.是一部长达8小时的纪录片。

[ii] Zygmunt Bauman, Modernity and the Holocaust, Blackwell, 1989.有中文版本《现代性与大屠杀》。

[iii] Hannah Arendt, Eichmann in Jerusalem :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N.Y., U.S.A.: Penguin Books, 1994.目前没有中文版本,只有最后一章的中文翻译,收录在一本编集当中。参见何怀宏编:《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伦理学的现代困境》。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恶banality of evil)的概念,值得深思。

[iv] Henry David Thoreau , Civil Disobedience.有很多中文译本。 Arendt也写过同名文章《论公民不服从》,可在网上搜得。

[v] H. L. A. Hart, Positivism and the Separation of Law and Morals. Lon L. Fuller, Positivism and Fidelity to Law: A Reply to Professor Hart. 在很多法哲学名文编集中可以找到。

[vi] Stanley Milgram, Obedience to Authority: An Experimental View, London: Tavistock, 1974.

[vii] Craig Haney, Curtis Banks, & Philip Zimbardo, Interpersonal Dynamics in A Simulated Prison, Fro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riminology and Penology, Vol. I, 1973.

尾注六和七的报告都没有中文版,大家可以上网络搜索英文版阅览。

[viii] 纪录片《Paragraph 175》,记录第三帝国时期同性恋者按照刑法175条规定,被送进集中营处理的情况。

2007年10月13日星期六

永远保持警觉

作者:某子

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件事已经想清楚了,知道如何去做,也知道一定要去做,然后就会停一会,总觉得好像还有什么准备没有做,还没有到去做这件事的时候,甚至从情感上反对做这件事的必要性。一般来说我们随后便会等待,一直拖到不得不做的时候。有时这无伤大雅,只是浪费点时间而已,但是在灾难面前,这就是致命的。因为避免灾难的机会只在一瞬间,而且越早越好。这个道理再明显不过了。卡车突然出现并撞过来的时候,你的选择只有迅速反应或者被撞死。许多疾病症状一旦明显到不细心都能注意到的时候,你已经完蛋了。
这里的要点就在于证据足够在理智上说服自己的时候,就要开始行动,当一切迹象都指向某个会发生的灾难的时候,就要开始设法躲避。虽然社会对于“正常”的要求是使人不愿进行紧急的避险行为的一个动机,但是如果要等到证据变得明显,人人都能看到,对此作出反应不会被认为是怪人的时候,危险已经发生了。

有时候我们的借口是思考不够周密,还需要时间考虑。但在这样想的时候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之前我们的想法是正确的,那么还有多少时间可供考虑?如果有,那么很好,如果没有,那么就要估计自己有多少把握,和采取措施的收益和风险,而不是由于“没想好”这一感觉而白白等待。并不一定要设想周全了才能去做,更何况有时做任何事情都比什么都不做好。在考试的时候,常常第一个想到的答案才是正确的,后来越改越错,后来的反复考虑通常都没有用。

最后是惰性,即使没有社会压力,我们也会倾向于像平日那样生活。早上起来吃饭然后去自修,至少给人以一切都好的感觉。并且,这样生活是安全的,稳定的。就算有什么问题,待着不动总不会有什么问题。假设我早上起来发现外面刮台风下大雨,我就躲在寝室里不动。但是如果是只有行动才是安全的,而坐着不动就会死呢?在地震中有几个人会在第一下震的时候就跑?大多数人在感觉到振动之后总要停一会儿,在缓过神来之后再跑。更有几个人是看到某些震前预兆的时候就跑呢?遗憾的是,正是这少数人才更容易活下来。维持正常的倾向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懒。和日常惯性不同的行为需要不断地做出新的计划和判断,有时这就构成不愿意想和做脱离日常的事情。

对全社会范围的灾难,人们的反应常常更加不足。这多半是因为个人遇到的紧急情况很触动感性的认识,而社会是在噗的一声中毁灭的,预见危险完全取决于分析思考。二战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一开始不过是隔离居住和戴标记而已,但是如果没有预见到集中营的话,那么放弃产业,主动选择流亡国外那么简直就是一个疯子。但是如果坐等周围一片混乱,人们开始大量逃亡,环境直接把感性认识强加给你,什么都来不及了,因为此时已经限制出境了。

好吧,这一堆废话的中心思想是说,时时刻刻都保持清醒,不被感觉所左右尽管很好,但是不可能。虽然,在预见到紧急事件的时候,要特别相信自己的思考,不要被感觉拖慢了行动的步伐。毕竟,灾难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遥远。以最大灾难为例,人类在这一代上灭绝的概率,根据平庸原理,是四十分之一

2007年6月8日星期五

高考专题之:游戏规则

作者:欣然

1

你愿意和我做一个游戏吗?这袋子里有各种颜色的球。如若你摸出金球便是我游戏中的胜者。

可是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会问。你对这游戏规则感到莫名其妙。假如我退一步,让你来制定游戏规则又如何?

你可能会把金色换成别种颜色,你可能要求采用别种方法,如掷骨子的方式来决定胜负。你甚至会说:“我们不需要这个程序,我说我是,我就是了!”——然而你要知道,即便是这样,你并未取消这个程序,你只是换了个标准。在标准的选择问题上,我们并没有本质差别。

以上原因在于此:要决定胜负就必然要有一个标准,而判断标准的好坏没有必然的标准。

2

当你被告知这样的游戏可能要与你今后的命运相关时,你又会怎样呢?

你可能会非常不满,并对制定规则的我产生极大的厌恶感。如果你刚才认同了我的话,那么现在于这种认同中竟隐隐生出了难以言喻的消极情绪。可是,我仅仅是附加了一个条件而已啊!

为何出现了矛盾?这个断裂点在哪里?

抛去你心理的不稳定因素,这个改变应该起始于视角的转换。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1,她以清高的方式圈定出问题并作出自以为冷静的判断。这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她本身。当我们把视角转向特定一个人时,我们发现事实远非如1。对于个人历史来说,上述规则因与命运相联便产生了无限的意义。意义产生了内爆,它打破了理性划分出的疆界。

这样,当我试图用1去说服你,你完全可以对我置之不理,完全!毫无疑问,1的推导涵盖不了无限的意义。我或者需要将所使用的理性上升一个层次,或者需要丢掉理性。

当然,我不否认在2中我依然在使用与1相似的理性,这实在有些靠不住。那么,以上论述你也可以不加理睬。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理性因其冷眼旁观的姿态而确认其局限。当理性碰巧看到那黑色的圆柱体躺在地上时,只有非理性可以拾起望远镜看到璀璨星光,吹奏黑管奉献乐章无限。

3

这文章的第一句是什么,还记得吗?假如这段文字单单给你看的时候是这个样子,而其他人看到的是这样一句让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吧!”,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你可以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别人没有这个权利。尽管这赋予你一些自由,相较之下,却让其他人产生相反的负面感觉,他们会抱怨我是个不公平的人。

然而我为什么这样做呢?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愿意公平,统一标准也使游戏过程更加简洁。我一定是有原因的:可能我和你的关系很好,可能是你我之间有过权钱交易,可能是我认为只有你有做出选择的能力等等。

这时,讨论从游戏规则蔓延到了我们身上。从我的角度来说,这金球游戏由我主宰一日,便一日不能脱离开我的个人喜好。而这个人喜好并非完全随机,它与我所处的社会环境相关。一个框架中的不合理有其根源在框架之外。

不管在什么框架中讨论这个问题,不容置疑的是,游戏的参与者总会要求我做到公平。

假如我让步,我所有文章的第一句将以这样的方式开头:“你愿意和我做一个游戏吗?”这样,我把选择参与游戏的权利交给了所有人。

事实上,我的这个改变仅仅是使游戏看起来好像变公平了而已。你瞧,我不能做到在面对每个人的时候,使袋子里的球保持在相同的位置。我也不能保证每个人在摸球的时候,有足够的体力和精力来作出明智的判断。假如有一些人,他们早先接受过相关的训练,而其他人没有,我大概也一无所知。

对于美好价值的追求,在现实中,常常被实现该价值的某个特殊条件所替换。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条件往往是最为显而易见的,容易使公众意见达到一致的,同时也是最难以改变现状的。

4

请你再回头看一下,我在3中完成了一次降落,一次由理念到现实的降落,发现了吗?我跳过了一些步骤,省略了一些东西。我无法将现实完整地呈现,这使3看上去残缺不全。然而我必须这样做:讨论一个规则就必然要这样。

任何一个规则的产生、改善、运行、消亡都要在现实中完成。它与其他的规则制度摩擦碰撞或融合;它改变着人也受到人的能动作用的改变。它的边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在外力的拉扯之下,它变幻着自己的形态。

那意味着什么?

当我们说金球游戏”的时候,我们很有可能指的不是一个东西。这可能因为所指处于不同的时空范围,可能因为所指的边界发生了变化,也可能因为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你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分别在13的地方对于“金球游戏”的理解一样吗?

另外,似乎这游戏无法从我的生活中独立开来,它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一个人若要明白这游戏,就不能不避开这些问题: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有怎样的生活;这游戏在我的生活中有什么作用。

2007年4月29日星期日

智力游戏:选举独裁官

作者:Palpatine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滥套了的某引文
一、 历史
罗马人民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各方权力的平衡,既要避免平民暴政,又要防止将军专权,还要在必要的时候绕过元老院讨论的冗长和无效率。当然我们知道他们失败了,最终恺撒在高卢搞到了足够的军团和人民的支持。然而在此之前,共和国一直运行得很好,打赢了足够多的战争,得到了足够多的土地,创造了罗马和平。虽然独裁官最初来自于解决仪式和琐事的需要,最后却演变成了一种成功的制度,在战争中发挥了它的作用。

在战争时代,对决策的统一,专业,和及时性的要求,使得一个拥有全面统治权且不需负责的领导者成为必要的。对于共和制国家来说,将军团交给一个而不是两个将军都嫌风险太大,不要说将全国资源都交给一个人用于取得胜利了。罗马人的办法是限制独裁官的任职时间,规定必须短于六个月。这被证明限制独裁权力的最有效的方法,所以虽然其它的规定不断更改,比如独裁官不得离开罗马的规定后来放宽到不得离开意大利,任期的限制却一直没有更改过。而当最后苏拉进军罗马把自己搞成了终身独裁官之后,共和制确实就此消亡了。

二、 现实
战争的长度在矛与盾的相互促进中不断变化,强度却在中世纪后一直提升。到了二战,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整个国家的经济都被管制起来向前线提供人员装备和补给。不需要海耶克的证明人们也能看到,这种赢得战争的努力要求有一个独裁机构。而事实上英美的经济管制加上反间谍作战和战时宣传基本上就是政府的全面控制了。值得欣慰的是,美国在战后立刻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英国政府也把它过长的爪子缩回到公有企业的范围里去了。两国人民的浴血奋战最后能够换得和平和自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战时管制的时间范围天生受到限制,一旦战争结束,政府就不得不放权。即使在战争中,政府也受到国会和法院的许多限制。相反,如果宣传上一直坚持战争没结束,那么合乎宪法的紧急状态倒是可以成为长期独裁的遮羞布,蒋介石的台湾就是如此。

然而这世界上也存在需要超长时限的独裁权力才能做到的事。比如说,如我评价印度改革时提到的快速工业化,这样做的政府要得到多数人的认可,非得等到改革后的四五十年,各阶层的国民都享受到了好处才行。比如北欧国家的调低社会福利的改革,在完成配套改革,等待竞争力的恢复和经济的提升然后再使得最低收入阶层也得到好处之前,决不会得到持续的议会支持。这种改革只要持续两三个月,院外集团就能让议会炸锅;更不用说持续到该政策的好处显现了。
总之在现实的民主的政治体制下,互相竞争的党派要么采用目光短浅的方案,要么玩弄选民的情感,在未来远景的宣传下蛊惑民众投票支持1)实际上的永久独裁化,比如爱国者法案2)不可能实现的东西,比如老布什当年的太空发展倡议,历时五个总统任期,做好了也轮不到他的政绩,所以绝对不可能完成。虽然一般目光短浅的方案是最好的方案,但是在各国政治体制越来越成熟,各政党政纲越发趋同的今天,这就是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三、开始
这样一个构想需要做到的是这么几条。一,保证足够的独裁权力来完成所需完成的事项,比如殖民火星;二,保证在事项结束之后政府能够恢复到正常状态;三,保证在独裁过程中的基本人权。如果有可能,还应该解决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开始这种紧急状态。

比如说,我可以提出这么一个范例。在原有宪法中加入允许独裁状态法案的条款,并规定它的修改权限和宪法相同。然后独裁状态由全民公决的三分之二通过,之前需要一定数目的议员推举出候选人,并且提出施政方案,至于需要听证,密集的专家讨论之类的事可以留给候选人的竞选队伍来推动,作为使人们相信施政方案的措施。
在独裁状态中,独裁官可以自行制定法律和调动军警,但是法律必须受到独裁状态法案的限制。比如说独裁者可以针对性地将一个人从公务员岗位上辞退,但是刑事惩罚的法案必须是非针对性的,不可回朔,和只能惩罚已经做出的行为。而调用军警,则必须通过议会,此时议会起的是类似陪审团的作用,确认该调用没有违反独裁状态法案中的限制,比如人权条款等等。

此时议会必须和平时一样按时选举,否则谁来控制暴力和在维持一个中立的选举?独裁期后谁来召集一次公投?特别是当独裁到期之后,是不是可以有一个公投来决定独裁官是否做到了他当初承诺的东西?如果不是的话,也许直接对独裁官的死刑会比较有利于国家的恢复,当然也有利于减少一开始一时狂热而试图推动独裁官选举的可能。
也许你能有更好的想法?

!警告:本文未经考证。

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

梦境与现实——关于中国当代网络的一些想法

作者:欣然

网络在中国曾经掀起了一场场关于未来梦幻般的想望。而当这些梦境一个个地远去成褪色的过往和毫无结果的飞沫时,我们关于网络的梦并没有结束。毕竟曲曲折折中,网络已经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我们太多。网络,这种新兴的传播方式,在西方的风中逐渐把触角伸入这片古老而厚重的土地。随着其规模的扩大,使用者不断增多。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正在网络中复制再现。网络中建起了一个“镜像”社会:它是现实的映像,却非现实;它是建立在数字与信号上的空中楼阁,却非彻底的幻境。网络社会是在这两端上徘徊着的舞者,它的动作在分秒间变幻无常,让我们常常找不到方向。然而面对网络的发展,这片土地上的我们始终报之以爱的微笑,那么,网络到底能否帮助我们找到那遗失了千百年的美好?


诸多网络社区的热火朝天让我们看到了市民社会的影子,我们常常自然而然地把网络和民主自由平等联系在一起。网络引起了太多的憧憬,可惜的是,这憧憬之中有太多的断裂和漏洞。


第一个问题是,网络社区的兴盛能否把我们引向市民社会的通途?


我们看到的现实是,大多数的人们在网络中畅所欲言,却在现实中继续沉默。网络中的话题更多地陷入自给自足和自圆其说。太多的思想、态度、观点在网络中潜滋暗长,却始终不能蔓延进现实。在连成一片的“镜像”中,现实反而退居次席。现实它不断地照进梦想,梦想却总也不能照进现实。

网络在诉求和诉说之间划出了一道沟壑,我们可以不为任何诉求而诉说,我们可以在滥觞的诉说中忘记了诉求。汴大的三角地现在小广告云集,bbs顶替它成为最繁华的街市。水车们在发泄,潜水者在围观,想疯就疯,想说就说,id被封可以另找一个马甲,帖子被删可以放弃说话——这一切,都在一片淡然中波澜不惊地进行。“无所谓,人要成熟一点!”尖锐的事实变成了四散开来的冷淡与漠视。花自飘零水自流,关上了电脑,我们不用对这个虚拟世界有任何牵挂。

如果说我们只有在网络中形成了市民社会的话,那这只能是我们的悲哀。虚拟的“市民社会”确实有助于人们观念的改变,然而此“社会”非彼社会,镜花水月海市蜃楼不会引向我们梦想中的桃花源。市民社会永远不能脱离开现实,永远不能脱离开人与人之间直接的交流与感染。越来越多的人长时间蜗居于电脑之前,面对着不可知的听众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唯一的真实却只有屏幕中倒映出的自己的脸,这算不算一种讽刺?网络会从反面消磨掉我们对于现实的热情,让我们在镜像与镜像的交叠中迷失了自己。


退一步说,网络中的民主和平等到底存不存在呢?


我们可以拿西西里岛曾经出现的准黑社会来举个例子,在市民社会建立起来后,相应的上层建筑没有及时跟进,从而使刚刚萌芽的市民社会退化为混乱芜杂的民间社会
[1]。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权责体系制约的城市中,市民们成为无所皈依的松散大众,民间文化和低级趣味之间,潜规则和规则之间的边界模糊不清。而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网络中,同样的逻辑也可以解释网络文化低级化的倾向。除了great firewall 及其相关的一些机制,网络上能够得到普遍和彻底执行的规则寥寥无几。没有相应的法权基础,再多关于网络民主和平等的呼唤都站不住脚。

当我们把眼光放到整个中国时,又有一些新的问题产生了。当网络在沿海的狭长地带掀起急风骤雨之时,农村地区却被“有意”的忽略了。人们不愿意提起这个话题,提起也是一带而过,因为太多的注意力被吸引到富庶的东部,因为历史上没有任何可以模仿、借鉴的解决方法,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成为网络在中国发展的死穴。我们目睹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的建立:网络和其他传媒手段结合,塑造着城市人全新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感,让城乡之间的差别不再仅限于经济文化等资源,而内化为心智结构上的差异。青藏铁路竣工了,可大西北和东部的鸿沟依旧。当地理上的三级跳被我们用科技的力量慢慢抹平之后,我们又要用信息流造就一个新的“三级跳”。

由此引出的社会问题在当下已是初见端倪。信息不对称在强化自身的同时,也攀附于其他的因素之上,加剧了资源的不对称。人流大规模地向东部涌入,一方面抽空了本来就缺少人才的中西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东部人才过剩和发展畸形,由此引起的大学生就业困难,农民工问题,房产价格恶性上涨等问题已经在现实中一个个产生。这些可以说是起于网络进入中国的副作用,它现在需要的不仅是医治,而且是预防。

按照“先富带后富”的逻辑,我们当然可以预期事情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我当然也希望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若干年后的某个时间,带动农村像上个世纪末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的“飞跃式发展”,跳过不必要的步骤,一步到位。然而,我们现在的问题该怎么办?我们又是否要在沟壑建立起来的过程中为那将来的“飞跃”做好铺垫?如果说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我们就更应该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添一分关注尽一分力,而不是放任自流。


[1] 更详细的内容请参看顾准先生关于“市民社会”的论述

2007年2月28日星期三

文化是干什么用的

作者:石见

记得高中历史课上,有位仁兄突然问老师一个问题:“老师,洪秀全是干什么用的?”如此发问,算是超凡脱俗了。却见历史老师沉吟片刻,答道:“干什么用的?……嗯,填空用的。”众人绝倒。

洪秀全之出生,跑不出阴阳和合之自然法则;生平事迹,也只是他自由意志与身外诸端相互作用之结果,并非“生以致用”(至少,“致人之用”。目下暂不谈“天命”等概念)。今所谓“文化”者,亦复如是:所指无非特定区域的特定人群中,年深日久,经由特定条件,自然生长出一些一定范围内共通的东西。仿佛树木的年轮——谁也没让它长成那样,你说它是干什么用的?诚然,就像经验丰富的植物学家,可以从年轮读出树木生长的状况、乃至天气变化等等信息一样,人也可以将某种文化作为素材,分析出某一特定人群的精神特质等等——这本是学人的职分,不必赘述。然而有的时候,“文化”却被“用”得那么绝,那么有创意。在这里试着说几样:

先提一类小物件——到了任何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都能看见如云的摊位,出售诸如“宝葫芦”、“十二生肖玉佩”等纪念物。一乡水土,一乡人情,游人总想带回一点有特色的物品,留作将来回味的索引。然而,方才那些物件,似乎全国统一发行,并无任何一点乡土特征;论做工,流水线生产,根本谈不上什么艺术价值。那些东西到底算什么,如何能养活那五湖四海的商贩?想想看,它们无非满足了游客吃、照以外的、另一角度的占有欲。何种占有欲?方才甚至连“艺术审美”角度都已排除,似乎只剩了“文化”一端。也就是说,那些小玩意儿,倒是一种最纯净的“文化用品”;小摊贩用此种“文化”糊口,称得上全职文化使者——因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有需要。

文化二字,到了一些学者手中,则面貌大改——远不象前者那样小巧而具体,却是广博高妙,精深莫测。但这依然不妨碍“用”:文化在这里,乃是“祖传秘方,包治百病”。何解?“祖传”乃是文化必须要从长着尾巴那年算起(可以理解为猴,也可以理解为伏羲女娲),经由历代爷爷参与,如是深厚沉淀,乃成人类智慧之结晶(不过“沉淀”跟“结晶”好像是两码事);“秘方”指文化之崇高难辨,“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最关键是“包治百病”——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先升华到文化层面,再高屋建瓴、飞流直下地回到现实层面,得出一些结论。如此,可以绕开统计调查的缛节、超越逻辑推理的桎梏,何乐而不为。此处还要绷起脸强调一下,这种现象不仅仅存在于“学术”中,其实,任何人都可以用这个办法,借“文化”来操纵结论。

此外,而今在耳畔回响的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呼声——似乎“文化”真的就像那些古物一般,金贵易碎。其实也不全如此——有的时候,人那敏感娇嫩的内心,反而要靠文化来保全:要么是拍着他人的肩膀笑曰“没喝过豆汁儿?太可怜了,你人生如此不完整……”,要么是几个人用方言高谈阔论,不时从旁听者的迷茫眼神中找到“归属感”。大而言之,国人谈文化,言必称“上下五千年”,意在告诉番帮夷狄:“长幼有序,不可造次”;必称“光辉灿烂的华夏文明”,多少有点“先前阔”的意味。而且,我们似乎还特别注重一种文化的“对称美”,无论谈到什么层面,一定要分庭抗礼才好。举例说明:《三国演义》刘备教导庞统说:“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事乃可成。”《射雕英雄传》第一回:“……某甲道:‘金兵有甚么可怕,他们有一物,咱们自有一物抵挡。’某乙道:‘金兵有金兀术。’甲道:‘咱们有韩少保。’乙道:‘金兵有拐子马。’甲道:‘咱们有麻札刀。’乙道:‘金兵有狼牙棒。’甲道:‘咱们有天灵盖。’”虽然有些字句明显是“无情对”,但只要队仗工整,内容倒在其次。“文化交流”中,把周秦汉唐的砖头瓦片垫在脚下,取得了平起平坐的地位,似乎成全了我们的“民族自豪感”。然而这全无代价吗?强调“不同但是平等”,是否让所谓文化的差异,湮没了一些本是共通的标准——抑或是在有意湮没?

如前面所说:人需要文化,文化也可以抚慰人。然而,一个人生在世间,谈不上顶天立地,却总要看看,天是什么样,地是什么样,那些最朴素的、未经人咀嚼处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样吧。若是“绣龙襁褓”——“绣龙马褂”——“绣龙装裹”这样“一条龙”,一辈子兜在一个编织袋里,真个死了也冤——更要命的是,你不知道这个口袋,是不是《西游记》里黄眉的那个“人种袋”。

怀着单纯的热忱,一生委身“文化”,确实是很浪漫的事。但我想去问问一位在屏风上描龙绣凤的工匠:我相信你如婴儿般手洁心清,然而,这屏风纷繁的刺绣,是否遮蔽了一些景象?这厚密的锦缎,是否滤去了一些声音?你是否向那位赏识你才华、请你来到这里工作的老婆婆讨教过:屏风后面那个小女子,和先来后到的那些男子,每天都在忙什么呢?

写在后面:

我们一谈到“文化”二字,不免会有一种严肃的感觉,仿佛香港朋友过O-Camp玩游戏时的表情。然而,似乎有庄有谐,才符合“对称美”——于是我写了像上面那样的文字,基本属于“我有天灵盖”一类东西。不过,文化方面保守而谨慎的日本人,似乎给我们做了个小小的榜样——某君和我谈起:前几日他去东京游历,自然去了驰名靖国神社。神社的大门非常庄严,象征阴阳两世的界限。死生之大,岂能儿戏,然而偏偏见到,大门以里的甬道两旁满都是货摊,琳琅满目竟是鞋垫牙刷之类日用百货!——那位仁兄纳闷:这到底是买给哪边儿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