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

作为庶民的绝望

作者:一格

按:“旧浪潮”好久没有新文章了,在此贴陋作一篇, 一飨读者,二抛砖引玉。——


在firefox自带的latest headlines上知道杨佳被执行了死刑。有一点震惊,因为这事情好像还没有一个“说法”公布于众。之前盛传的他因为被怀疑偷自行车而遭受上海警察殴打的事情,好像既没有被否认,也没有被证实。怎么就草草地判决了呢?我很惶惑。

看到王小峰博客一句话言简意赅:11月26日,一个中国青年和法治一起死了。

政府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有基本思考能力的人都会和我得出一样的结论,所以我就不就其本身的不正当性和愚蠢性作太多评述了。一 个不断被内部失灵的国家机器挑战自身政权合法性的政体,其运作似乎已经不再以任何一种、或几种利益群体的意志为转移;相反地,这个部件失灵的庞然大物,成 为了一个自身有自主性、但无方向性的“利维坦”,非变革,无以扭转之。至于变革是以大规模暴力形式、局部小规模暴力(就像今天正在发生的情境)、还是自上 而下的“颜色革命”进行,就成了一个核心问题。最保守的,可能是以“不损害大多数既得利益者的当下利益”为前提。但即便如此,也依然会举步维艰。

杨佳一事,我希望人死不应该是终点,而应该是引发我们严肃思考的起始。

至于对我个人来讲,更进一层的是,我忽然有一种作为庶民的绝望之感。在包括比较开放的南方报业的报道中,对于杨佳和其母的报道中,都有大篇幅的关于他们母子人格、性格、甚至心理问题的描述。似乎叙事的潜台词就是,“一个来自不健全家庭的具有心理障碍的青年对于社会不适应所引发的伦理、法治悲剧。

个 人“心理障碍”,多少制度性的罪恶,挾此之名。现代性的悲剧就是,个人要以赤膊上阵的方式,对抗无形而又无处不在的国家、法制、教育系统、大众传媒。法 庭、考场、家中的电视机前——完全不具有可比性的两股权力之间的对抗,被巧妙地处理地极为隐蔽。以至于对于所有个人生命的失败、失意,我们可以抱怨和谴责 的,只剩下一张皮、206块骨头间,有且仅有的自己。

我时常思考那个1949-1979年之间的所谓“疯狂”的“革命年代”。主流话语 说,那其间充斥了杀人、吃人、疯魔、血腥的悲剧。我不想否认,这些尚没有什么理论体系可以完整诠释的图景,的确不是无辜的。我只是想,今天我所生存的社 会,就比那时候美好、文明么?剥去皮相,一样的残酷血腥。隐蔽的吃人,比“肉搏”更让人恐惧颤栗;精神的泯灭,比肉身的消亡更加彻底;醉生梦死,才是最卑 微的永逝。

[图:李晓斌/上访者]

7 条评论:

大海 说...

呵呵,这里人气好像不怎么够,我来踩一脚。评论都发到你的BLOG里去了,下次如果更新,一定发在这里:)

Jean 说...

http://jeffyanguang.spaces.live.com/blog/cns!2A5A6E5F7BCCACF5!2612.entry

以上是我的一個朋友就楊佳的死而寫的文章,因為發現他的觀點幾乎跟我完全一致,所以我就懶得寫了(藉口。。。。)
轉貼鏈接以呼應格格姐姐~
:)

化之 说...

惭愧自己之前全然不知此事。以下是自己找到的两个信息来源——

审 判 程 序 疑 点 重 重
杨 佳 被 仓 促 处 决
http://www.appleactionews.com/site/art_main.cfm?&iss_id=20081127&sec_id=10793096&art_id=11898920&media_id=1&dis_type=text

一个公民为杨佳所写的法律意见书http://blog.bcchinese.net/injecter/archive/2008/11/07/142007.aspx

化之 说...

转大海在一格博客的评论及其后诸君之回应:

大海 said...

几十年前的那场运动,似乎早已离我们远去,编写历史的人也尽量回避,而我却没办法否认那场运动再来一次的可能性,因为那不是基于人性的疯狂,而是制度下的集体疯狂。

稳定的代价就是当庶民受到不公待遇时不能反抗,反抗是对稳定的威胁,而既得利益集团不会容忍这种情况的发生。前几天哈尔滨的三个警察被判无罪,而作为证据的录象是片断式的,我不能断定录象经过剪辑,但那至少是不完整的。单从法律角度来讲,就算不是故意,也应算作过失,“无罪”二字显得如此荒谬,但作为庶民,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沉默,因为没有力量,也没有显示力量的机会,更重要,缺乏必需的勇气。

杨佳案有客观的事实,死刑判决没有争议,但办案的过程显得如此的诡秘,丝毫不顾公开审判的呼声。杨佳虽然犯法,但至少有反抗的勇气,如果他的对象是普通百姓,那么他就代表了强势,而在这个案子中,他显然代表弱者。虽然他伤害的也许只是普通的公务员,受害者的家庭值得同情,而我更愿意将这件事理解为对superstructure的反抗。

有很多未经世事的人就像那时的我,虽然看到了普遍的现实,却仍然坚决地维护现状,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很大程度上将现实中的事件归咎于人性的丑恶,而对于制度,仅仅理解为“不完善”,从而选择性忽略了这个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跟几十年前那一群狂热的青年没什么本质区别。

对于印度正在发生的“911”事件,我看到很多网友都没有表示对遇难者的哀悼,而是幸灾乐祸,趁机数落印度不该跟着美国反恐,跟当年美国911时人们发自内心的鼓掌如出一辙(很惭愧那时我也鼓了掌),跟有人跳楼时大批群众欢呼鼓掌在楼下鼓动他赶快跳属于同一种中国人固有的藐视生命的阴暗心理。有一种趋势,这种心理逐步被意识形态导向成为理所当然的“正义心理”,人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基于这种不加正确引导反倒肆意放任的集体性的心理,再来一次运动,并不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情。

Free said...

“正义心理”不仅仅是放任,而是被有意识地引导。上帝要人毁灭,先让其疯狂。

一格 said...

大海:你说的大部分我都同意。关于“正义心理”,我觉得Free的评论非常精辟。没有无缘无故的“普适价值”,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在目睹了各种所谓的”打、杂、抢”和震后的真情之后,我愈发觉得人性本无一成不变的善恶,是环境和制度,给了它向某种方向滋生的土壤。

以前,我觉得所有中东的恐怖分子都是生来泯灭了人性的,但是看过记述巴勒斯坦青年走上恐怖主义道路的电影《天堂此时》以后,我对这个问题也有了新的认识。

因为,我不认为存在“一种中国人固有的藐视生命的阴暗心理”。君不见,我们身边绝大多数朋友,温良慈爱的面孔么?何谓“中国人”?几时“固有”?这些论断值得商榷。

其他后续评论请参见一格博客http://gegeburu.blogspot.com/

大海 说...

化之将我的评论帖到这里,很感谢。

关于“一种中国人固有的藐视生命的阴暗心理”,在格格BLOG的后续评论中我已作出道歉,现再次道歉。

谈谈中东的恐怖分子。毫无疑问,伊斯兰教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虽然没有华夏文明先进,但比华夏文化要强大,这可以从伊斯兰教遍布亚洲、非洲及欧洲小部分地区看出来,而华夏文明,仅仅浸染了东亚及东南亚小部分地区。

一个文明能够如此强大,仅仅靠野蛮是无法支撑的。正相反,伊斯兰文明同其他伟大的文明一样,传播善良、崇尚和平、祈求安宁,并且让信众努力学习知识,不盲从、不迷信,认为盲从和迷信不会懂得真正的伊斯兰教义,只会损害它。看过反映伊拉克战乱的电影《乌龟也会飞》,人们善良、质朴,跟我国“篱笆女人和狗”中的人们没有多大区别。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怎么可能做出泯灭人性的事情呢?但他们就是做了,为什么?被利用。为什么会被利用?因为思想被控制。这跟我国当年那一群狂热的青年也没有本质的区别。

唯物论和辩证法无疑是科学的,但是被宣扬成了真理,青年学生们看到了真理,于是狂热的维护,维护真理,维护正义。但实际上,他们真的理解真理吗?

马克思主义宣扬集体主义吗?NO,但有人宣传集体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于是正义的青年们狂热地维护。

马克思主义宣扬集权吗?NO,相反他追求民主,但有人宣传集权就是马克思主义,于是正义的青年们狂热地维护。

马克思主义宣扬唯物论是绝对的正确吗?NO,马克思反对“绝对论”,他自己就说过自己的理论并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但有人宣传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并且真理是唯一的,于是正义的青年们狂热地维护,并打倒一切反真理。

同样的,伊斯兰教义告诉人们要“努力学习知识,不盲从、不迷信”,但宣传教义的仍然是人,就跟我们学习文化得有老师教一样,穆斯林学习教义,从来就不可能自学。老师或者宣传者让学生重点学习理解哪些内容,学生就自然偏向哪些内容。

当年的那群青年,当然也学辩证法,但是仅仅学习理论,知道这是“真理”,却并没有将理论与实际生活进行联系思考,宣传者不会让他们思考,因为这只是工具,或者由于他们的草根基础自己也没有思考的能力,青年们也不需要思考,既然这是真理,我也学了,为什么还要思考呢?所以他们在玩弄生命的时候,虽然并没有真正理解真理,却顶着正义与真理的光环。

当然毛拉们也会告诉人们要“努力学习知识,不盲从、不迷信”,于是善良质朴的信徒们觉得这有道理,是真理,更加坚定地支持真理,而真理既然是真理,当然就用不着思考了,反正思考来思考去还是要回到真理。

又谈到本质,本质是什么呢?仍然是多元与一元。他们只接受真理,也就是只接受单一的思想,苏轼说过“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要真正理解真理,只能通过各种思想的相互比较,否则一切都是虚幻。就像我前一篇评论说的,一个人常年只接触一种思想,那么他的思想一定也是单一的。伊斯兰教的先知认为盲从和迷信不会懂得真正的伊斯兰教义,这一点跟马克思实际上是一个意思。

一格谈到“一元”也是辩证的,我同意这个观点。不过唐朝的“万朝来贺”并不能表明唐朝的“多元”。所谓多元,是基于均等实力上的地位平等。欧洲列国没有一个国家独大,在这种环境中,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如果有人可以盖世,也就不需要“社会契约”。而唐朝在东方实际上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没有可以平起平坐的文明。

当然,一元也是辩证的,由于唐太宗胡人出身,他能够从汉文化之外的角度理解汉文化,也就是站在庐山之外看庐山,从而使唐朝文化具有了多元特质,实际上,这也是为什么唐文化能够如此繁盛并且影响如此深远的原因。

关于站在庐山之外看庐山,我们可以从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些相应的现象。中国人以前并不认为长城有什么特别,那只是一个防御性的工事而已,我们认识到长城的伟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从西方人看到长城引发的惊叹开始的。西方人惊叹了,于是我们开始研究并发现这个东西真的了不起。

好像跑题了,我是来谈伊斯兰教的,怎么扯到了长城。我想说的是,单一的思想是有害的。思想单一的人,无论他本性是邪恶,还是善良,都可能为了维护单一的“真理”而做出自以为“正义”的事情。

大海 说...

额……昨天的一个论点要更正一下,关于唐朝到底是一元还是多元。

根据“均等实力上的地位平等”,其实唐朝是具备这个条件的。皇族胡人背景,虽然他们的文化实力远远比不上汉文化,但由于其统治阶级的地位,使得胡人文化取得对汉文化的政策上的平等地位,很显然,虽然先进的汉文化不屑于对相对落后的文化敞开胸怀,但相对落后的文化通常乐于对先进文化开放。于是太宗接受汉文化,既然文化态度开放,自然也能接受胡汉之外的其他文化。所以当时的中国社会愿意与高丽和日本的文化交流(奠定了当今韩国日本的儒家基础),愿意与西域进行交流,也愿与伊斯兰文明进行交流。

实际上,如果说汉文化在东亚遥遥领先,没有实力对等的其他文明,但强大的伊斯兰文明却自己找上了门来。

大唐高祖武德年间(西历618至626),伊斯兰教门下四位大贤来中国,一位传教于广州,一位在扬州,另两位在泉州,他们死后安葬于泉州东郊灵山,后人称“圣墓”。伊历29年,阿拉伯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又曾派使节到长安,遏见高宗,向他们介绍了阿拉伯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从那以后,西域的穆斯林由于种种机缘来中国,并且居留下来,繁衍后代,逐渐形成了“回回”。

早在公元七世纪初,被阿拉伯人称为“列王之父”的阿卜杜勒·麦立克(685--705年在位)的任命之下,哈查只·伊本·优素福被任命为掌管东方的最高权利者,在他的领导下,阿拉伯帝国的疆域向东方获得了极大的扩张,由于垂涎中国的富庶,他应许他的两个大将:穆罕默德和古太白,谁首先踏上中国的领土,就任命谁做中国的长官。于是古太白·本·穆斯林·巴西里征服了塔立甘、舒曼、塔哈斯坦、布哈拉等大片中亚地区,而穆罕默德·伊本·卡西木征服了印度的边疆地区,当阿拉伯帝国的势力在和唐王朝经营的安西四镇接壤后,战争无法避免。在开元三年和开元五年,阿拉伯帝国对唐朝所属的安西四镇的入侵战争均遭到失败之后,阿拉伯帝国仍旧执着地向中亚进行扩张。750年,阿拉伯帝国发生革命,阿拨斯王朝建立,继续执行东扩的计划。在此情况下,唐王朝经营西域的四镇都知兵马使高仙芝以石国(昭武九姓之一,阿拉伯帝国的附属国)无蕃臣礼节为由,发动了对石国的战争,借机打击阿拨斯王朝在中亚的势力,战争由此爆发并在决定性的怛罗斯战役中战败。

尽管阿拔斯王朝取得了怛罗斯战役的胜利,但是慑与唐朝军队在战斗中所展示惊人的战斗力,阿拔斯王朝也打消东进扩展领土的打算。唐朝承认了阿拉伯的强大,却并没有拒绝与阿拉伯文化的交流,这也应归功于唐王朝的包容。反观后来的历史,动辄闭关锁国。

但不可避免的是,尽管唐朝如此的包容与多元,但由于阿拉伯世界的政治文化中心与中原过于遥远且路途艰险(高山戈壁),两种文明间的交流必然受到国力、朝代变更、统治集团思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华文化必然还是要走向一元。

大海 说...

其实我一般不爱写这些东西,我更喜欢看,因为文采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平铺直叙,自己看着都想睡觉。不过我这个人就是这样,自己写没什么水平,却很崇拜写文章写得好的人。

比如那年我无意中撞见格格的“小疯子的双城记”(好像是就一个问题搜百度搜到的),就感叹文字怎么可以运用地那么生动又有思想,相信那样的词句靠挖空脑袋是不可能想出来的,必须得有灵气。然后就自卑一下,我怎么就会白开水呢?还好格格这样的人只是少数,大部分人都跟我一样白开水(我最不爱看有些所谓“大家”写的东西),于是自我安慰一把。

我射手座,崇尚自由,带一点小幻想,也许是小时候动画片看多了,真是罪过。不过虽然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动画片了,如果有问卷调查问我是否爱动画片,我仍然会坚定地选择喜欢,并且是非常喜欢。哎,这样的人什么时候才能成熟啊!还好听说日本麻生首相68了还是动画迷,我又可以自我安慰一把。关于日本,我从小看日本动画片长大,自然在感情上喜欢日本,后来自以为成熟了,要爱国了,要有民族使命感了,渐渐受到了群体影响,越发地痛恨日本。再后来,认识到自己思想的局限性后,又重新审视日本,发现日本这个民族,是值得尊敬的。关于南京事件,泯灭人性是肯定的,但历史上泯灭人性的事少吗?文革?再远一点,“扬州七日”?“嘉定十屠”?再远一点,“秦王坑杀十万赵军”?其实日本文化只不过是唐文化在日本列岛上自成一体的分支而已,“杀鸡敬猴”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文化表现。宣传者想让人民往东边看,南北西方向就会筑起一道墙,于是人们就只看到了东边的罪恶,其它三面的罪恶好像没有发生过。

以后再来这里,可能就只是看看。不知道那个“加塞儿”为什么叫你白菜姐姐,不过我跟他(她)一样,很爱看你写的很生活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