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

偶像:笑靥下的资本游戏——反思娱乐经济

作者:Neo

来自内地的女子杨丽娟为我们塑造了崇拜娱乐偶像的忠诚典范。从十五岁的梦境开始,杨丽娟追逐娱乐巨星刘德华长达13年,期间四进北京,三度赴港,以致全家变卖房产,债台高筑,甚至到了父亲卖肾换钱的边缘。而这场追星闹剧的高潮,则是3月26日杨父在港投海自杀,身后留下痛斥刘德华的12页长篇遗书。一时间,华人社会一片哗然,两地纷纷掀起大规模社会问责声浪。问责的对象从杨丽娟的家庭到公众媒体,再到刘德华本人;探求之原因从媒体的大量报道导致杨丽娟一家不堪重负、无法回头,到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对子女的盲目溺爱和纵容。这样的问责看似大义凛然,实际却毫无意义,因为其矛头的指向者都只是娱乐经济价值链中的一环,广泛的问责根本无以指认哪个成员应当是罪责的承担者,从而使问责最终沦为空泛的词语游戏。

娱乐经济如潮水般的汹涌是20世纪后期突出的文化特征。此前的社会文化消费大致分化为两个方向:一是平民大众的泛娱乐化消费,一是知识分子的反娱乐化消费。但知识分子社会话语空间的逐渐丧失使得娱乐经济在文化市场中形成了坚固的霸权。另一方面,后现代社会背景下人类意义的丧失造成了社会成员精神世界的严重荒芜,娱乐则成为这种心灵伤痛的麻醉剂,为人们画上肤浅的酒窝,以掩盖和忽略原有的疤痕。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学会了用无花果叶来掩盖身体的羞耻,经历了几万年进化的人类则学会了用娱乐之叶来遮盖灵魂的痛苦。而偶像工业则是娱乐经济中的重要一脉。

在偶像工业中,偶像本身作为商品,fans则是偶像的消费者。消费者高价购买偶像衍生的产品和服务,在群体中获得归属、价值认同和心理满足;而作为偶像产品的明星,则从中选出那些最忠实最疯狂的消费者,与之见面、留影和深度接触,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这便是偶像经济的基本模型。

在偶像式商品和fans式消费者之间,存在着隐秘的交换契约。杨父以女儿13年的青春和爱情以及全家破产的代价,要求刘德华提供10分钟的接见时间,这是在单方面提高价码。此后杨父铤而走险,在交易的天平中押上性命,藉此增加要价的砝码,这是交易的另一方无法接受的。自杀不仅破坏了交易的气氛,也危及娱乐市场的游戏规则(事后更多歌迷以死要挟刘德华予以接见便是佐证)。而刘德华及其背后的娱乐资本,均露出愤怒的表情,因为他们要为此支付高昂的道德成本。杨丽娟事件的实质,是交易双方无法达成价格一致而引发的市场悲剧。

在偶像经济中迷失的并不只有fans,同样有作为商品的偶像本身。“台球神童”丁俊晖近来状态不佳,连续四次遭受首轮淘汰,赛后记者们的问题充满责难。这种责难背后是娱乐资本的不满。作为偶像经济中的商品,丁俊晖的价值早已不属于他个人,而是属于整个偶像产业,及其背后的娱乐资本。作为一个偶像式商品,丁俊晖的责任是在每场比赛中取胜,续写“神童”的神话,以博得更多fans的眼球和卖点。当商品的表现未能达到市场的预期时,资本便开始从背后施压。杨丽娟一家和丁俊晖,都不过是娱乐经济的牺牲品,他们的市场价值被娱乐资本所利用,以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明白了偶像工业背后娱乐资本的运作方式,我们便不会再对这些现象感到诧异。杨勤冀的投海自杀和丁俊晖的连续失利,击碎了偶像和fans们之间的温情,暴露出资本的残酷冷面。

偶像工业提醒我们注意的是娱乐经济对大众文化的影响。前不久北京大学在举行“2006影响世界华人”颁奖仪式时上演了有趣的一幕。杨振宁、陶一之、丁俊晖、谭盾、张霞昌、苏震西、章子怡、刘醇逸、刘翔、李安、李易希11位杰出华人享此殊荣。没有入场券的北大学生,在场外大声呼喊:“章子怡!章子怡!”除了章子怡,一批影响中国和世界发展的科学家名字几乎不为人知。在现场,章子怡的亮相引起了媒体的骚动和众多记者的簇拥。与之相对地,对找到破解H5N1病毒方法的美籍华人女科学家陶一之、发明纸质电池的芬兰Enfucell公司CTO张霞昌、美国纽约市首位华裔暨亚裔市议员刘醇逸,以及以其名字命名小行星的香港科技大学学生陈易希,媒体则不屑一顾。此次“影响世界华人”的颁奖礼,呈现给人们的是一次彻底的娱乐偶像的狂欢。在铺天盖地的闪光灯造成的暴盲中,娱乐偶像的身影挺立得异常高大,相形之下学者、艺术家和知识分子们的形象则显得佝偻而鄙陋,他们无奈地蜷缩至舞台一隅,躲进大众视线的阴影之中。

娱乐偶像取代传统精英阶层是娱乐经济带给我们的信号。在娱乐资本这只无形的手操控之下,社会焦点正在滑向娱乐焦点。在大量绯闻和名人隐私构筑的娱乐经济游乐场中,传统意义上的新闻迅速退化为一堆干枯的行政公文,在众偶像的脚下显得苍白无力。人们前呼后拥追逐娱乐偶像的背后,是资本驱使下大众文化的溃退。看似日益丰富和多元化的大众文化市场,正在与文化相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迄今为止还没有迹象显示有何种力量可以阻止这远去的脚步。

11 条评论:

YoL 说...

此文是我发的。
恩,因为我个人是没有操作权限的
所以就用公共的用户名发了~

特此说明

殷守甫 说...

那是谁写的呢?

YoL 说...

呵,不是留了作者的名字么。
编委之外的作者,按照前例,不加特别介绍~

Chenshu 说...

关于发文:
Yol,谢谢,文章很好。只是发文是编委的责任,下次最好还是交给编委来发比较好吧:)

作者还是在文末略加介绍吧,很多网站及刊物都是这么做的。

关于文章:

作者给出的结论貌似十分悲观。我倒觉得未必如此。商业资本并非在一个真空的环境中运作,有许多政治、社会、文化的因素,促使娱乐文化越来越多的占据舆论空间。这其中一个关键因素,不排除是政治力量的有意引导。那么我们有理由期待向反方向引导的力量,即便它现在还不够明朗和强大。

况且,严肃新闻之所以有意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能对问题的解决产生影响。在国内媒体普遍受到审查和心灰意冷的情况下,谁还有心情去关心社会,关心文化?我觉得,泛娱乐化也是去政治化,而不仅仅是消费主义,和商业资本的影响。与其站在文化的立场上驳斥娱乐文化,我更愿意从政治的角度,去看待舆论空间的狭小和公民社会的萎缩。

YoL 说...

恩,好的,我前几天让Gill看过的,今天得到作者授权了一个高兴就发上来了~

介绍的事情,等编委会定了再说吧
每个人说法都不一样。

Gill 说...

我基本同意作者的结论,而且他的结论应该不只是貌似悲观。没有什么理由指望政治力量有能力而且有动力把资本向另一方向引导。不追逐市场的资本就不是资本了。

第四段尤其有意思。让我想起老早以前钱烈宪转过一个帖子。。。
节选如下:

因此,我建议,星们并不需要拒绝追星,而是规定追星的竞赛规则,只要有了竞赛规则,则在竞赛胜出者,因为数量反正已经很少了,当然也可以考虑合影啊共进午餐啊这样的奖励。如果竞赛失败了,则失败者也不好骂星,你只能够怪自己技不如人,或者别的竞赛者太强,这就转移了失败者怪的方向。

——《数学:应制定追星的竞赛标准》
http://www.bullog.cn/blogs/moogee/archives/38048.aspx#comments

评论 (7) 按反序排列
[匿名] 昏厥 @ 2007-4-1 14:07:33
问题是杨父是给娟娟逼成这样的. 即便有竞赛, 一样会发生挟持事件, 只不过被要挟的人变成胜过娟娟的选手而不是刘老帅, 遗书会变成: 你要让娟娟赢, 不然死不瞑目!
此议不妥, 不解决问题.

Chenshu 说...

我不想指望政治力量,我想指望我们的力量。

我只是觉得,在这样的事情上,必须要告诉自己:有一些事情是你可以做的,可以去改变的。至少西方的状况比国内好吧,他们有最发达的娱乐业,也有最好的hard news,这就说明多少还有回旋的余地。

商业资本追逐市场的本质不可改变,但应该有社会力量和道德力量去制约它,并且从根本上扩大舆论空间。我相信会有这样的力量出现,或早或晚。

YoL 说...

作者拒绝透露身份。

Jason Xu 说...

资本驱使下大众文化的溃退 -- 不知所云。

媒体的聚光灯对准了北大台上的科学发明家/教授学者和媚俗新闻又有什么不同?爱读科普故事和爱花边新闻没有本质区别,都是给人拿来消遣的手段,只是口味爱好不同而已。真正去做研究并能做好的才是学者,观众们都只是追星族。 -- 因为,试想我们对那个命名了小行星的学生发生兴趣又能证明什么(我还是记不住那个学生的名字),这对科学研究和发现于事无补;因为我们不是研究员。

台上的科学家们本不该在乎聚光灯的方向,因为他们本该在实验室里;倒只有章子怡,出现在了她应该出现的地方,努力工作。本职工作,就是每个人唯一的舞台;舞台之下的生活,愤怒痛苦或是欢乐崇拜,都只是消遣。

传媒的工作,就是给人们解闷的。当然也可以定位高尚一些,满足"高尚者"的口味;但一个媒体怎样定位,全要考虑市场需要。

化之 说...

文章写得好。我赞同周书关于中国大环境特殊性的评论,我估计一些当代文化研究者(如陶东风)持同样观点。

试做以下分析:(P-Premise,C-Conclusion)P1.大众传媒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与话语的主要传播者。C1.在一定程度上,受众大量依赖大众传媒来获取信息、聆听观点。P2.任何信息的筛选与话语的编选都包含着价值判断。P2+C1=> C2.受众大量接触包含着大众传媒价值判断的信息与观点。P3.心理学研究发现从众心理的存在,也发现隐含有价值判断(比如在表述方式上、用词上,或者说重复一方面信息却不重复另一方面)的信息很容易影响人们的判断。P3+C2 =>C3.大众传媒实际上影响着社会的价值判断。

由C3,可知大众传媒实际上除了提供“解闷”,还有其他影响。为此我们在市场运作机制外,提出大众传媒所应肩负的责任。(以下回应elno)需要指出的是,市场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任何机制都是如此)不是绝对正确的,不是不容置疑的。大众传媒按市场机制只扮演“解闷”角色,恰恰论证了我们呼吁其社会责任的必要性,而不能作为推卸其社会责任的借口。更何况,“中国特色”(即有禁区)的“市场”本身值得深度质疑与批判。

化之 说...

但是,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大环境里的大众文化“娱乐化”,除了“中国特色禁区导致传媒与大众无法深入、有效地关注、批评社会问题,只能娱乐大众”这一动因之外,也可能含有其他动因。
比如:
1.“娱乐”或日常享乐至少在1949年以后(且不论古代),是被压抑的。
2.娱乐化是伴随着九十年代的市场化进程展开的,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的精英式文化当时并不面临市场化的挑战。

思考:
1.与之前的历史比较,娱乐化在满足老百姓日常/身体需要本身是有进步意义的。
2.娱乐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消费主体通过市场进行选择的结果。(虽然(a)选项有限,且(b)非消费者自主创造,(故曰一定程度),但确实有自主选择,比如人们相对于少选“主旋律”文化产品。)这样,从过度的集体模式到个体自主追求现实生活与欲望,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而这种模式转化本身促使集体思维模式、社会责任观念弱化。
3.娱乐化/市场化(通过满足个体自主追求现实生活与个人欲望)客观上促进了价值中心的瓦解崩析,远离了毛时代的精神膜拜,也冲淡了知识分子的精英话语,从而促成了人人平等的概念。去政治化、去精英化本身也在颠覆传统“匹夫有责”的观念。

因此,窃以为,我们在分析、批判中国大众文化时,要注意不过分关注一个动因(即禁区),对于别的动因发挥的作用也有客观的评价。(比如,台湾大众传媒娱乐化的问题似乎“禁区”因素不大吧!)

我非常希望能听听大家的看法,并愿意就这一议题作深入探讨,或者专门成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