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哲學筆記
作者:水心
I
以下論證根據傳統基督教神學的兩個基本命題,即:
P:上帝是在本質上注1全善的。
Q:存在善惡之分辨的前提是自由選擇注2。
1)對於任何x,x要麽是在本質上全善的,x要麽不是在本質上全善的。
2)如果x是在本質上全善的,那麽他沒有選擇不善的力量,根據Q,他是與善惡判斷無關的。又根據P,他不是上帝。
3)如果x不是在本質上全善的,那麽根據P,他不是上帝。
4)所以,對於任何x,x都不是上帝。
5)所以,上帝不存在。
注:
1全善是上帝的本質,而不是附屬的性質。本質的意思,就是除卻此性質則不成其為此物。比如説,有三條邊是三角形的本質之一,不能想象有一個三角形只有兩條邊。而相對地,有一個鈍角並不是三角形的本質,而只是某些三角形作爲三角形的附屬性質。
2我們只能在自由意志的基礎之上談善惡。如果我選擇一種較爲直接的方法嘗試從黃克競平臺出發前往薄扶林道,由於重力的關係,在途中我並不擁有選擇運動方向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對我前進的方向作出善與惡的價值判斷是沒有意義的。
II
關於以上論證,我有以下幾點説明:
第一,以上論證混淆了上帝之善與人類之善的概念。命題Q只適用于人類世界。正是因爲人類是不完美的,我們才把基於自由意志的選擇作爲善惡的必要條件,即,拒絕惡行、選擇善行的人為善人。但是,在其中不存在惡的因素的上帝,因爲沒有惡這個選項,所以只能是全善的。上帝作爲完美的存在,其善惡並不依賴選擇。
第二,命題2)又可以引出關於全善與全能是否相容的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看似必須從全善與全能中放棄一個,其實不然。如果按照以上第一點的思路來解釋,上帝之所以不能行惡,是因爲在其中沒有惡的選項,而與能力無涉注3。全善的意思,是說上帝在實際上為善,並且只可能為善,並不是說上帝沒有為惡的能力。
第三,關於上帝是否有自由。我認爲,沒有理由認爲上帝在善惡的問題上沒有自由。既然善惡的問題不是能力的問題,那麽基於這種能力,我們可以說上帝是有選擇權力的。既然是有選擇權力的,那麽第一點中提到的兩個層面上的善的問題就可以得到統一即,上帝的善是基於自由意志的善的一種特殊情況,在這種情況中,一方面可以說上帝沒有惡的因素在其中因而沒有惡的選項,另一方面也可以說上帝在實際上不可能為惡。
注:
3參見J. Hoffman,"Can God Do Evil?", Southern Journal of Philosophy 17 (1979): 213-20
III
從基督教義推出上帝不存在,再説明這種論證之無效,我只是想要說,基督教哲學是一個非常精密的文字遊戲,以美其名曰理性的外衣包裹下的邏輯方法——如果它們竟然是兩樣東西的話——擺佈由神性衍伸出來的一套概念。這個遊戲的誘人之処在於,其規則以及内容都爲了能夠形成密集衝突而非常明確地界限下來。這種界限的作用就好像在足球場的四周划上邊綫和底綫,然後取走綫内除去一個以外的足球。這就是宗教哲學之所以比沒有邊界或者有太多足球的自然形上學好看得多的原因。
13 条评论:
格朗瑪,即Grammar(语法),清朝译法。
本文竟然能在《舊浪潮》上發表,要感謝化之君賞識。另外,化之對於本文清晰性的幾點寶貴意見,也是作者稚嫩的寫作能力的良師和本文修改的主要根據。
建议在边栏单设作者列表,添加各位临时/客座作者的介绍
否则一上来,都不知道是谁的作品呢。
之前编委会定的是发够5篇才添加进作者介绍,否则如果人多了的话会很烦。临时/客座作者的介绍可以加在正文后面。
谢谢水心的文章!等不用为论文费神的时候再好好看看你的论证:)
王沁的东西很灵的。
本文的精华在第三部分。可以与《我理解中的“末日审判”》第21条评论对照阅读。
用理性去跟信仰胡搞似乎有一个好处:搞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真信仰与假信仰也就彻底分开了。
但真能搞到这一地步的几乎只有假信仰者。
誠如Gill學長所言,我自己也並不很在内容上關心第I、II部分的論證是否有效。它們只是被當作例子。
可是,“山窮水盡”遙遙無期啊。搞得沒法搞了,這些人又會想出哲學的新式武器(啓蒙、分析、模態云云),繼續搞下去。當然,如果大家自得其樂、歡笑一堂也就算了。可是,偏偏有一方的球迷特別狂熱。球迷又不會知道,他們和足球比賽,足球比賽和他們,根本沒什麽關係。弄得後來,真的“山窮水盡”了,真的“徹底分開了”,真信仰的就不思考,假信仰的就不讀書,結果還是不歡而散。
恩,那么水心同学能不能写个简短的个人介绍,放在文章的末尾呢?
你的文章,等我脑子不那么纠结了,再好好看。
最近倒时差比较非正常状态。
水心同学可以自行决定写不写自我介绍,这并非本博客惯例或集体决定,只是YoL同学的好奇。特此说明。其实在征得水心本人同意后我已将他的博客添加到“旧浪潮之友”了,有兴趣的可以访问。
好的好的,我最喜歡自我介紹了。我叫王沁,香港大學文學院本科一年級,嗯……嗯……先這樣吧。哦,對了,復旦委培的。謝謝大家!
好奇一岗 Orz...
多谢化之同学说明
我先就第三部分简单指出几点,具体的稍后补充或者和作者当面谈。
a.基督教哲学并没有用“理性的外衣”包裹自己。相反,常常被提到的是,神性高于理性,从而不需要被理性方法来摆布或者证明。
b.基督教与民主制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
关于a:对!但是你可以从II部分的论证看出,这里的“理性”实际上也是一路推到了神性的边界上,然后拿出神性,就完成论证的。这里讲的理性不过是向人的认知能力说明神性的办法罢了。
b.基督教与民主的关系,我不能苟同,民主恐怕更多地和财富分配有关。看看南宋的政治体制,为什么我们骂得更多的是秦桧而不是赵构?不过这种萌芽被游牧入侵中断了罢了。
我觉得这宗教和政治制度这两者基本是无关的,否则基督教还出过加尔文这种独裁者呢。
多謝Palpatine君。
關於a,這點我和YoL實際並無二致,只是我所說的“基督教哲學”是就“哲學”而言。而哲學,除卻一些新近的潮流,幾乎從定義上說就是“理性”的。至於神學如何,另當別論。哲學用理性玩弄上帝的遊戲,而基督教,又幾乎整個地被拖了進去。
關於b,基督教與民主制的淵源,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這不過是一個事後判斷,就好比蘋果和橘子常常被放在一起賣的,我們不能因此就否認“蘋果專賣店”的存在,也不能就說蘋果和橘子因此有什麽必然的聯係。
纠正水心君兄的一个错误:
上帝在拉丁语里单数为Deus。这是主格,属格和宾格为Dei 和 Deum。不知Grammer一词从何处来,能否赐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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