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水心君论自由意志与善恶问题
作者:Sapientia
水心此短小精悍的文章涉及了宗教哲学诸多有趣而且值得论述探讨的问题,若稍加概括水心君的观点,大致可罗列其下:
1) 全善为上帝的本质,而非属性,即上帝缺少了全善就不能称之为上帝;
2) 对于上帝来说,因为其全善的本质已经决定了恶这一选项的缺少,因此不存在上帝通过自由意志来选择善恶之命题;
3) 上帝全善与全能是可以相容的:因为上帝本质中不包含恶的选项,因此上帝不能行恶,而不是说上帝不可以行恶;全善意味着上帝实际为善,而且只能为善,而不是说上帝不能行恶;
4) 因为上帝有能力使善恶之选择不成为一种能力,因而上帝拥有选择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水心君认为上帝之善是基于自由意志而作出选择的一种特殊情况。
5) 基督教的神学体系是建立在精密的语言与逻辑上一套文字游戏,因此在理性外衣的包装下而显得十分诱人。
自由意志与善恶问题是水心君围绕讨论的重点,我想先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一番梳理以备后面的讨论:
我们如何说一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决定或者执行一项行动?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认定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受到了外在压力的胁迫而遭受侵害?在自由意志主导下的行为与在非自由意志控制下的行为在属性上有什么差别?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假设以下不同的情景:
a. Jack 在2007年5月18日的早晨携带枪支和器械抢劫了港大的汇丰银行分行。在被保安制服并移交区警署后,经过心理医生的检查,医生没有发现任何迹象表明Jack存在间歇性精神失常的疾病,并且在警方的质询中,Jack供认了自己完全处于内心的好奇而抢劫了银行。
b. Jack 是一个严重精神失常的患者。在2007年5月18日的早晨,他在玛丽医院医护人员管理疏忽的情况下携带坚硬器械袭击了港大中国事务处办公柜台。在被校园保安制服后,他仍然大声咆哮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声音片断。
c. 在2007年5月18日早晨,Jack正在薄扶林道散步,不幸遇到一伙持枪支的凶神恶煞的地痞。他们胁迫Jack去港大图书馆的底楼某处埋放一颗定时炸弹,并且威胁如果Jack没有顺从他们的要求,Jack家人的生命将不能保证并且自己的生命也将遭到威胁。他们将声称在暗地跟踪Jack直至他完成“任务”。
情景a虚设了一个人如何在自由意志的引导下作出的举动。这个情景至少可以提出两点与自由意志相关的命题:
1. Jack,如果他愿意,可以选择在2007年5月18日的早晨不去抢劫港大的汇丰银行(could have chosen to do otherwise)。【注一】
2. 因为Jack自愿地抢劫了汇丰银行,因而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bear with responsibility)
情景b和情景c分别描述了一个人不在自由意志主导下的行为:前者描述了一个人由于精神失常而导致他无法根据自己的意愿掌控自己的行为;而后者描述了一个人在强大的、无法抵抗而且不得不服从的外力情况下被迫作出的举动(除非Jack不按一个普遍的思维认为生命往往比人的尊严和道德底线更加重要)。因为后两个情景没有满足自由意志的第一个命题(即命题a),故我们无法追究行为实施者的法律或道德责任。
水心君提到了如果善恶不是通过自由意志作出的选择将是无意义,这个观点在我分析的框架是完全可以成立的,比如讨论情景b和情景c的善恶问题是无意义的。也就是说,在人类掌管的世界中,道德伦理价值的探讨需要从自由意志的角度来衡量。
那么如何来看待上帝的善恶问题?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提出另外一个问题,即善恶的判定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如果善恶是绝对的,那么上帝是否与人类分享同一套道德伦理体系;如果善恶是相对的,即善恶的内涵不能用定义来作出限定,那么我们是否就丧失了探讨善恶之结果的意义。
Ⅰ
如果我们假设在善恶是绝对的前提下,上帝与人类共享一套道德伦理规范,或者说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是上帝样式的自然延续和继承,那么根据上帝全善的本质(即在上帝的本质中不存在恶的选项),人类无法从上帝那儿继承关于恶的行为的方式 (content),甚至也无法继承关于恶的概念(concept),因为这将在逻辑上无法成立。请看下面的逻辑推理:
P1.全善是上帝的本质。
P2.所谓本质就是说在形式和内容上任何一者的缺失将否定一样事物的存在。
P3.上帝全善的本质意味着在形式和内容上上帝都必须是善的。
P4.概念如果脱离本质讨论是无意义的。如关于水的概念,假设我们不知道水具有透明和柔软的外在本质,则我们无法获得水的概念。
P5.因为上帝不具备恶的本质,上帝自身不能向他者提供恶的概念。
C.因此,我们无法从上帝那儿继承恶的概念。
Ⅱ
如果在善恶绝对的情况下,上帝与人享有不同的标准。那么我可以据此推断:所谓善恶的绝对性在人类世界和上帝世界是相对的,除非可以证明人类和上帝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但这必然违反上帝与人类在因果序列上的先后性,并且违反上帝作为第一因且自因的存在(causa sui)。因为说上帝是其他一切事物的第一因且又是某些事物的果是相互矛盾的。所以上帝不与人类生活在同一世界中。
因为恶的选项不存在于上帝的世界中(即本质),所以我们唯一可以得知的是在上帝的世界中只存在善。此外我们无从知道上帝之善的形式和本质。【注二】
Ⅲ
如果善恶标准是相对的,那么这个讨论仅限于人类世界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自由意志、善恶和责任联系起来的时候,并不是从一个绝对的相对主义立场出发的,同时也不追究形而上层面元伦理的探讨。只是从经验的角度认为,善恶分别是对他者产生的正效应与负效应,并且这种正效应与负效应的区别取决于一个社会多数群体的价值趋向。
所以,从本文探讨有益的角度来说,我选用Ⅰ的情形来分析上帝的善恶问题。
基于上述讨论,我认为水心君有一观点值得商榷:“因为上帝本质中不包含恶的选项,因此上帝不能行恶,而不是说上帝不可以行恶;全善意味着上帝实际为善,而且只能为善,而不是说上帝不能行恶。”
如果说上帝不能行恶的话,那么就不存在他是否可以行善的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Bush因为颈椎疾患脖子不能扭动超过90度,也就是说从能动性(capacity)的角度来看,我们已经排除了Bush脖子扭动可以超过90度的情况。因此Bush在脖子扭动超过90度的可行性(practicability)上为零。据此推论,如果上帝不能行恶的话,那么也就不存在是不是可以行恶的问题。但是话可以倒过来说,如果Bush的脖子不可以扭动超过90度,比如说超过了90度可以会损伤某些神经组织,但我们不能说Bush不能将脖子扭转超过90度,如果他执意要自己下身不遂的话。所以我认为能动性是可行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那么我们如何来理解能动性与本质的关系?我认为如果一样事物本质上不表现一个特征的话,那么它就在能动性上丧失了使这个特征外在表现的可能。Bush的脖子不能扭过90度背后的隐含意就是Bush在本质上不能表现出脖子扭过90度的特征。据此可推,如果上帝本质上不能表现恶的特征,那么上帝在能动性上就不能为恶。
最后,在上帝的世界中,自由意志与善恶究竟是什么关系?上帝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有自由选择善恶可能?其实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前面的论述作为铺垫。因为我已经反驳了水心君在全善和全能相容问题上导出的两个推论,所以我的答案就非常明确了:
1. 讨论上帝能否自由选择善恶是无意义的。因为上帝的本质有不存在恶的选项,因此上帝不能选择除善以外(could not have chosen to do otherwise)。对于上帝来说,他可以在实现善之形式与内容上运用自由意志。
2. 如果我们把恶界定为上帝的属性而非本质的话,就像流动性之于水一种属性,那么上帝仍然不存在自由选择善恶之问题。因为对于一样事物来说,本质的拥有同时也意味着属性的拥有,且本质是导致属性的根本原因。还是以水为例:水因为由H2O这种化学结构构成,因此物理属性上水具有流动性,而且水的流动性是由H2O在空间结构的物理和化学特性来决定的。因此说上帝的本质是善但确有恶的属性的话是荒谬的。但是,本质的丧失不一定导致属性的丧失。如果水不是由H2O构成而是H2O2,那新物质(即双氧水)依然具有流动性的属性。
注一:一些持决定主义立场的哲学家认为即使在情景a的情况下Jack没有自由意志可言,因为Jack在准备抢劫银行的那一片刻他的信仰、动机、情绪等心理因素已经决定了他必然会去抢银行。如果有人反驳说这些信仰、动机、情绪是由个人的特质(characteristics)所决定的话,那么决定主义立场的人可以质疑特质的不变性:如果特质是不变的,那么它如何可以产生不同的动机、情绪、信仰;如果特质是可变的,那导致它变化的什么,如果诱因是之前的一种特质,那么就会存在无限溯往的情况(infinite regress),从而支解了整个论证。本文不采用这种立场。笔者认为由正常心理因素产生并导致的行为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注二:一些神学家认为上帝之善是通过启示(revelation)的方式传达的人类的。上帝通过神迹、自然现象等方式实现的善与爱的传递,而人类可以通过祷告、忏悔的方式更加亲近上帝之善。但是其中存在如何甄别取舍的问题,对于有限的存在来说,想要准确获知来自无限存在的信息不仅需要虔诚的信仰,而且还要有勇气承担因为错误接受而导致的后果。即使我们可以准确把握上帝传达的所有善的信息,我们也无法知道在上帝的世界中一个完整的、无不包容的善的体系是如何呈现的。
9 条评论:
上帝最自由, 也最必然.
好吧,但是对我来说,上帝最大的问题在于上帝太无聊。
旧约不理会自由意志,旧约里的上帝也一点不无聊。事情似乎是从新约开始才变成现在这样的:“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幸蒙專文賜教,不日必當答贈。
the problem is the first proposition on the essense of god, that is to say, you fix god in a temporal-spatial setting called essentialism, then you introduce something out of this setting (evil) to erupt the system, it necessarily comes to the failure
Re yhui:
Thanks a lot for your comments.
I take your question back to my argument to re-evaluate its soundness and I shall conclude with confidence that there is no inconsistency on my argument, since it is not a proposition I address on the essence of god, but an assumption. Actually I have made three assumptions with regard to the moral problem of god, among which I take the first assumption, or as you entitled, the assumption on the essence of god to continue my discussion. It is true, as you have pointed out, that I fix God not in temporal-spatial setting on the second assumption, but it needs to be noted that I do not assume that God could not make connection with the human world. That' s position I am taking in the first assumption that I do not assume it is a prerequisite condition for God to be only temporal-spatial confined than the connection between Human and God can be realized.
That's my reply to your kind comment.
thanks, please mind that i am not offensive, so please don't take it negative the problem with your argument is, it is based on a series of reductions,which to me are problematic in a philosophical argument
firstly you reduce god into a thing with essense(essensialistic approach)
secondly, you reduce the existence of a thing into its form and content(Aristotle)
thirdly, you reduce the multiplicity to an essense (that is dangerous)
fourly, you reduce a philosophical concept to a scientific prospect
lastly, you reduce the capacity to property
拙文幸得Sapientia君垂青,不胜惶恐,奈何形骸困于俗务(君当晓得),不得旋即答赠。今备短文,聊记所得,不日即当就学。
纵览全文,君所论述,实属谨严,智者偶失,亦所难免。
其一,水之属性及本质。水之本质,柔软透明,其属性,曰流动。本质者,物之为物而自在者也。流动非本质者,以有止水。在山则流,在缶则止。其有待者,非自在也。然则透明者其无待呼?无明则无可透矣。
其二,自由。虽歹人在侧,威武不屈,有所不为,其善耶,亦恶耶?尚有可为,则不得目之无自由,止无刚断耳。
其三,本质、概念。我有黑发,本质耶,属性耶?若谓属性,则人独无黑发之观念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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